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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工会选树先进的办法

为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激励和调动广大教职工会员的工作热情,凝心聚力。校工会开展工会系统选树先进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工会主席、模范教职工之友、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工会工作突出贡献等各类教职工。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模范教职工之友: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负责人,在学校中层干部中推选表彰。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全体工会会员中(不含分工会主席)推选表彰。

3.工会工作突出贡献奖:离岗的工会主席。

(二)推荐名额:

 1.优秀工会主席:分工会年底考核结果为模范单位的分工会主席即为优秀工会主席。

2.模范教职工之友:凡考核结果为先进的单位可报1名,凡考核结果为模范的单位可报2名。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每个分工会可推荐2名,凡考核先进的单位可报3名,凡考核模范的单位可报4名。

4.优秀协会:凡在本年度按计划组织完成一次全校性活动的协会为优秀协会;对协会会长或秘书长进行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教职工之友:

 1.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赋予工会组织较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2.带头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以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中;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参与组织本级工会及校级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为工会工作献计出力,在基层工会建家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评选采取校工会推荐和各基层工会组织推荐相结合、以基层工会组织推荐为主的办法。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民主推荐本单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模范教职工之友候选人,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年度北京服装学院工会选树先进推荐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校工会;

(二)评审。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

(三)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在校园内网上公示一周,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表彰名单;

(四)工会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志推荐上来,使评选活动真正成为学习先进、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

(二)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按时上报。

五、表彰奖励

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由校工会统一发放证书和奖品。

 

附件:**年度北京服装学院工会选树先进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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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