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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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教职工办理保险的通知

各分工会及全体会员:

    2017年4月为教职工办理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1年)、《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1年)、《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1年)三项保险已到期。今年,校工会继续出资为教职工会员办理以上保险。

    目前,我校工会会员可享受的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共有六项:校工会为教职工统一办理的保费型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四项:在职职工意外伤害(26元/年)、在职职工住院津贴(60元/年)、在职职工重大疾病(40元/年)和女工特殊疾病(40元/年)(均限60周岁以下工会会员办理)。市总工会免费赠送的保障计划两项: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其中,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由市总工会按本人医保自付金额的一定比例通过银行自动转账到职工的个人京卡账户,到账后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职工本人查收,不需要本人办理。其它五项互助保障计划由教职工按附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校工会,由校工会统一办理。

 

附件 : 1. 我校2018年4月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重大疾

           病续保人员名单

        2. 我校参与的中国职工互助保障业务简介

        3. 医疗互助、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服务工作流程

 

 

 

     校工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