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协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体协会
北京服装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条例 (试行)

 
www bet36365.娱乐场文件
服工字[2015] 12
 

北京服装学院
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条例(试行)
201518日校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性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文体协会的运行,推动各协会活动沿着健康、文明的方向有序发展,特制定《北京服装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条例(试行)》。
第二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是我校教职工自愿参加并经学校工会批准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在宪法、法律以及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趣味性的活动,促进教职工的交流与沟通,陶冶教职工的情操,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四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自觉接受校工会的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成立协会应具备的条件和审批手续
第五条  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协会的章程及明确的年度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地点、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等)。
(二)原则上在职职工会员在10人以上。
(三)有建会的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包括: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财务主管(兼考勤)一名。负责人应作风正派,有工作能力而且自愿在协会中担任工作。
第六条  审批程序
(一)由协会筹备负责人提交建会申请书,同时提交协会的章程、负责人名单、会员名单及年度活动计划的书面材料。
(二)经校工会审核合格后填写《协会审批表》,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章       教职工文体协会工作原则
第七条  自觉接受校工会的领导。积极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为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服务。
第八条  建立健全协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活动制度,财务有专人管理,账目手续清楚。
第九条  协会建设按照“有一个挂靠单位、有一名指导教师、有一定的活动经费、有一项特色活动品牌”的原则,积极发展会员,吸收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条  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并认真完成承办的任务。
第十一条  积极报送活动信息,踊跃投稿。
       第十二条   认真履行年检和注册手续。
第四章      教职工文体协会组织
第十三条  参加教职工文体协会的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承认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条例,服从协会领导。
第十四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教职工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教职工协会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
(四)有权向教职工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教职工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教职工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完成教职工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六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负责人
(一)由教职工文体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二)热心教职工文体协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三)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教职工协会的各项活动,定期向该协会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四)积极开展会员纳新工作,保持协会的生机和活力。
第五章       年检及注册制度
第十七条  年检制度
每年一月份,校工会集中对各协会进行年检。各协会应在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的基础上,重新登记会员并发展会员。年检时各协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年度的协会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本协会自行安排的活动内容、次数及时间;配合学校工会组织的活动内容、次数及时间;开展对内、对外培训的内容、次数及时间;参加校内、外比赛、表演活动的名称,以及参加比赛、表演的节(项)目名称、效果及新闻报导情况;
(二)协会经费(会费、自筹资金、校工会拨款)使用情况及报表;
(三)本年度活动计划;
(四)上年度登记的全体会员名单(截止到1231日)。本年度重新登记的老会员名单和新发展会员的名单。
第十八条              注册制度
每年三月份,学校工会对各协会报送的年检材料、重新登记的会员名单、新一届协会负责人名单进行审核,对达到合格要求的协会,准予进行注册并拨发经费。
对不合格协会依据实际情况,要求限期整改或注销协会资格。
第六章       考核及奖惩
第十九条  考核与奖励
学校工会制订量化考核标准,对各协会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与注册审核进行奖惩。考核分为两类,一类为体育类,另一类为非体育类。
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具体如下:
优秀:承办校级活动每年奖励500元,承办市级活动奖励1000元。
合格:准予"注册"
不合格:"限期整改"、予以督促完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将削减或者取消工会经费支持、注销协会(社团)资格,整改合格后再予支持。
第七章       工会拨款及有关费用使用办法
第二十条  校工会将对各协会给予拨款支持各协会活动。工会拨款按体育协会和非体育协会分别制订办法。
1、体育类协会拨款办法如下:
基本拨款:10名及以上在职会员的协会基本拨款1000元;20名及以上在职会员,拨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2、非体育类协会拨款办法如下:
基本拨款:10名及以上在职会员的协会基本拨款1000元;20名及以上在职会员,拨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3、已成立的协会按照类别给予基本拨款。已成立的协会若不满10名在职会员,须完成发展到10名在职会员的要求。否则将不予注册及拨款。
4、若参加重大比赛,由各协会提出专项经费申请报校工会审批。若协会组织京外活动,须列入协会的年度计划中,由协会向工会提出活动申请(包括活动时间和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内容、申请经费数额等),校工会将根据活动效果及新闻报道,给予经费支持。
5、校工会将于每年对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培训。
第二十一条  对已成立的协会,若协会中离退休会员所占比例大于会员总数的50%,则该协会由学校离退休办公室主管,学校工会协助管理。
第八章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服装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www bet36365.娱乐场                                                  2015年4月23日印发
抄报:北京市教育工会、校党委